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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案件-生命健康权纠纷
原告:钟某某 被告:焦某某 案由:生命健康权纠纷 案情介绍: 原告系某酒店大堂经理。2016年2月9日,原告一如既往地正常上班,被告系酒店客人,被告醉酒后大呼小叫,因房门打不开遂大声嚷叫,服务员前来劝诫,被告遂挥舞拳头佯装要打架,原告走上前来劝架,被被告一拳打翻在地。造成被告面部红肿,眼睛充血,消肿后脸色乌青,遂在家养伤,一个月未上班。由于治疗花去住院费7000左右,来回打的花去1000元左右,还产生误工费、营养费等损失。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more>
新收案件-离婚纠纷
更新时间:2016-07-21 16:43:28 点击数:3894
原告:潘某某
被告:杨某某
案由:离婚纠纷
案情:
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原告患有精神分裂,原告母亲在原告单身时通过相亲的方式找到被告,通过隐瞒原告的精神状况,促成二人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被告以“倒插门”的形式与原告、原告母亲共同居住。婚后,被告发现原告精神状态异常,遂质问原告母亲,原告母亲才将原告情况和盘托出,被告碍于“倒插门”的身份将就过生活。原告母亲于2015年与甲再婚,故原、被告,原告母亲及甲共同居住。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且原告精神状态恶化。原告家人同被告的争吵较多,后发展到原告母亲将被告赶出家门,被告流浪为生。原告于2015年12月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后在法官调解下撤案。2016年6月,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法院立案受理。现被告委托我方作为代理人参与一审诉讼。
已查明,被告因为结婚,四处借钱,凑齐彩礼及酒席等共计6万元。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原告及其母亲名下。被告亦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要求。
争议焦点:
1、双方婚姻关系是否真实有效?
2、被告因结婚花费的6万元是否可以主张返还?
3、被告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法院是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