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表-新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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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刑事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北京刑事律师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不确定的,不同的刑事案件有着不同的收费标准,具体还是要根据刑事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刑事案件所处的刑事诉讼的阶段等因素,以及刑事案件的犯罪行为人以及近亲属和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协商来确定;
二、方正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方正县律师收费标准并不固定,都是需要通过与律师进行沟通协商确定价格,同时不同等级的律师也会收取不同的律师费用,如果财产分割争议不大的话,一般需要收取的费用为五千元;
二、北京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一、计时收费(一)适用范围全部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100元-2000元/小时二、计件收费(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1、刑事案件收费标准侦查阶段500元-5000元/件起诉阶段500元-5000元/件审判阶段1000元-20000元/件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2、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1000元-5000元/件3、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收费1000元-5000元/件?
三、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
标的额收费标准1万元(含1万元)以下1000元以下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5%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5%-4%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4%-3%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3%-2%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2%-1%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1%-0.5%5000万元以上部分0.5%四、上述收费标准,是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收费标准。
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照一审标准收费?
曾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的案件,二审应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

代理发回重审或再审的案件,按照一审标准收费。
案情复杂疑难或者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不包括风险代理案件),收费可高于规定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三倍?
五、协商收费(一)适用范围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律师提供非诉除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担任法律顾问等采取协商收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六、代理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风险收费的最高不得超过三倍;
变?
三、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京市律师收费标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65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5月30日起试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2、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二○一○年五月五日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一、刑事案件收费标准(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000万元以上。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三、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0000元;
下浮不限?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四、计时收费标准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

五、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民事案件,给予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风险代理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律师收费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方式应当依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采用协商收费、计时收费的,应当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范围进行!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采取张贴、印制服务指南等方式,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和标准、收费数额(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途径等内容!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收费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的收费条款约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数额(比例)收取律师服务费?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直接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
应委托人请求或者其他原因,由承办律师代交费用的,承办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供经委托人签字并载明交费数额的委托书。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及时向委托人开具合法票据?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统一管理委托合同、收费合同、收费票据、印章以及有关介绍信函等!
第十二条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需要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的办案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当事先告知委托人,具体项目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鉴定费、评估费、翻译费、人民法院依法收取的费用等办案费用的,应当凭有效凭证与委托人结算!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预收律师异地办案所需的差旅费用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
办案过程中,因情况变化确需调整费用概算时,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再行协商,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
承办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用;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承办律师使用预收的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的情况实施监督;
承办律师办结委托事项后,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费用使用清单及开支的有效凭证,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审核!
律师事务所经审核,认定开支项目、标准不当的,应当核减;

被核减的费用由承办律师承担。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在办结委托事项后,应当及时与委托人结算预收的律师异地办案差旅费用。
结算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交费用使用清单和开支的有效凭证,由委托人审核确认?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设立用于存放代委托人保管的合同资金、执行回款、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的专用账户?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管理专用账户,防范风险!
对专用账户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审核把关,专款专用?
严禁将专用账户的资金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委托人,可以减收或者缓收律师服务费;
承办律师不得自行决定对委托人减收或者缓收律师服务费;
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不得采用不正当的收费方式招揽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目给委托人回扣或者向中介人支付介绍费;

第二十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因收费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所在地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应当接受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违反本规则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